引 言
本年度报告是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和《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要求,由上海市金山区农业委员会编制。全文包括概述,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,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,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,政府信息公开复议、诉讼情况,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,其它相关工作情况,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,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。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委政府网站“365的真正网址”http://www.www.hushangyijiaren.com上下载。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,请联系:金山区农业委员会办公室,电话:67962212,金山区农业信息服务中心,电话:67962120。地址:金山区松卫南路998号。
专有名词解释
本文所称的《规定》:是《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的简称,指南:是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”的简称,目录:是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”的简称。主动公开信息:指按照《规定》予以主动公开,并已编入信息公开目录的信息,依申请公开信息:指政府机关按照《规定》,对已有的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,并予以编制目录公开的信息,免于公开信息:指按照《规定》,可以不于公开,并已编入免于公开信息目录的信息,全文电子化:指在已编入信息公开目录的信息中已全文电子化的信息,公开申请:指本年度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为获取政府信息,通过各种形式而提交的申请。
一 、概 述
根据《规定》要求,2004年5月1日起我委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。为此,专门配备了兼职工作人员,2008年由最初的1名增加至2名,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,开辟了1个公共查阅点,并委托区档案馆接受日常信息查阅、申请处理。截至2008年底,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,政府信息公开咨询、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。
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,区农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机构落实、责任落实、人员落实的格局;明确分管领导,明确责任部门,保证此项工作有组织、有步骤的推进。2008年,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两大工作部门(区农委办公室及农业信息服务中心)各自明确相关工作要点,双方相互沟通协调,相互监督,共同把这一常规性工作做实,做细,做深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这一平台,以“公开为原则,不公开为例外”为原则,努力为农委打造一个公开透明的政府形象。
本年度继续将各项基础性工作落实到位,主动公开类信息自信息产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上网发布,每月准时提交月度报表,每季报备区档案馆主动公开纸质文档及公开目录,每年及时公开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。
今年下半年政府信息公开新系统开始使用,本委工作人员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办的要求,准时将5-12月产生的主动公开信息部分内容进行调整,并对所有免于公开信息进行备案。
本年度的信息公开内容主要是种植业、养殖业、农业执法、农业综合业务、人事任免等方面的内容,并有少量其他类文件(主要是农委党委发文)。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本委到2008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2条,全文电子化率达100%。其中,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2条。
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,机构职能1条,占总体的比例为1.09%。属于本部门业务类信息,共62条,占总体的比例为67.39%,其中综合业务24条,种植业10条,养殖业7条,农业执法21条。人事类信息(包括人事任免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类)20条,占总体的比例为21.74%。其他(主要是农委党委发文)9条,占总体的比例为9.78%。
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32条,主要是批复、决定类文件,内容涉及农业种植、养殖业建设等项目的批复、《林业种子生产、经营许可证》的批复等。这类信息的公布,与那些所涉及的农户、种养大户、农业企业等关系密切,可以使他们及时了解、查询所办理事项的结果,并且起到了公开、公正的作用,便于接收大众的监督。
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于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有7条,主要是农机购置补贴、柴油补贴、水稻种植补贴、种子补贴、农资综合补贴、公共植保农药补贴等。此类信息能使涉及的农民、种养大户、涉农企业等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核对,切实保障他们的利益,同时也是对政府工作的有力监督。
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,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,本委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渠道建设方面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、公布。渠道一,在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受理点——区档案馆,放置所有公开的信息文件、目录、指南、年报等纸质文本,供社会各界查阅。渠道二,在“365的真正网址”开辟“政府信息公开”专栏,将产生的各类信息及时在网上发布。开设网站信息搜索功能,通过互联网手段,使信息的查阅、检索更加方便、快捷。在网站上开辟领导信箱、联系我们、咨询投诉等栏目,方便网络互动。全年专栏点击率超过9300人次,每条公开信息当月平均点击率在100人次以上。渠道三,在本单位内部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地点,对于前来查阅的市民,本单位工作人员能够当面提供信息解读,便于服务对象了解和掌握有关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。
为进一步做到便民利民,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满足于“自信息发布之日起30日内及时上网公开”的基础上,加大工作力度,对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进行要求,通过农委办与农业信息中心的大力合作,做到每条主动公开信息自产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上网发布,最迟不得超过七个工作日。每月准时提交月度报表,每季报备区档案馆主动公开信息的纸质文档及公开目录,每年及时公开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。
三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本委2008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。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
本委2008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0次。
五、政府信息公开复议、诉讼情况
本委2008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。
六、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
(一)工作人员情况 指定兼职工作人员2名
(二)全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实际支出
(三)全年没有发生与诉讼(行政复议、行政申诉)有关的费用支出
(四)全年没有对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收费。
七、其它相关工作情况
2008年,“365的真正网址”全新改版,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也相应做出调整,为突出此项工作的重要性,它在整个首页面的位置更醒目,所占篇幅更大。在分页面的设置上,根据以往专栏的经验,以人性化为主旨,突出实用性、便捷性、可操作性。使上网浏览者可以通过多种渠道来查阅所需的政府信息。
今年新版“365的真正网址”蝉联中国农业网站百强称号,并且入围“2008年上海市第四届优秀网站”。
八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
存在主要问题:(1)本委的行政职责主要是农业管理,所面对的为广大农户、涉农企业、规模经营场等,由于大部分人群受到经济条件、文化水平等因素影响,对于政府信息公开这一工作知晓率不高、利用率不高。致使此项工作虽已开展4年多时间,专栏点击率较高,但至今尚无一次成功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。(2)工作人员对于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界定把握不够准确。
改进措施:在下步的工作中,一要进一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。深化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和措施,完善组织推动和监督机制,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档案工作范畴。二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。根据农委自身特点,加大宣传力度,利用各种有效手段(如宣传单,宣传画等)直接向农户、农业企业等宣传政府信息公开,并指导他们上网查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、使用查询、网上申请等。三要加强与兄弟单位的学习交流。取长补短,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的开展。
九、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
(一)本年报统计期限始于2008年1月1日,截止于2008年12月31日,统计范围限于农委本部,未包括本委下属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。
(二)指标统计附表
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
指标 |
单位 |
数量 |
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|
条 |
92 |
其中: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|
条 |
92 |
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|
条 |
92 |
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
指标 |
单位 |
数量 |
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|
条 |
10 |
受理申请总数 |
条 |
0 |
其中:1.当面申请数 |
条 |
|
2.传真申请数 |
条 |
|
3.电子邮件申请数 |
条 |
|
4.网上申请数 |
条 |
|
5.信函申请数 |
条 |
|
6.其它形式申请数 |
条 |
|
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|
条 |
0 |
其中:1.同意公开数 |
条 |
|
2.同意部分公开数 |
条 |
|
3.“非《规定》所指政府信息”数 |
条 |
|
4.“信息不存在”数 |
条 |
|
5.“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”数 |
条 |
|
6.“申请内容不明确”数 |
条 |
|
7.“重复申请”数 |
条 |
|
8.不予公开总数 |
条 |
|
其中(1)“国家秘密”数 |
条 |
|
(2)“商业秘密”数 |
条 |
|
(3)“个人隐私”数 |
条 |
|
(4)“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”数 |
条 |
|
(5)“危及安全和稳定”数 |
条 |
|
(6)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”数 |
条 |
|
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
指标 |
单位 |
数量 |
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|
条 |
0 |
网上咨询数 |
人次 |
0 |
现场接待人数 |
人次 |
0 |
咨询电话接听数 |
人次 |
0 |
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|
人次 |
9300 |
附表四 复议、诉讼情况统计表
指标 |
单位 |
数量 |
行政复议数 |
件 |
0 |
行政诉讼数 |
件 |
0 |
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
指标 |
单位 |
数量 |
收取费用总数 |
元 |
0 |
其中:1.检索费 |
元 |
|
2.邮寄费 |
元 |
|
3.复制费(纸张) |
元 |
|
4.复制费(磁盘) |
元 |
|
5.复制费(光盘) |
元 |
|
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|
人 |
2 |
其中:1.全职人员数 |
人 |
|
2.兼职人员数 |
人 |
2 |
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|
万元 |
|
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|
万元 |
|
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|
万元 |
|